近年来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、金融风险及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,成为全球监管的重点领域,在我国,虚拟货币挖矿曾被部分区域视为“数字经济新动能”,但其无序扩张带来的能源浪费、金融安全隐患、环境污染等问题,促使监管部门迅速行动,构建起多部门协同、全方位覆盖的监管体系,推动行业回归理性与合规发展。

监管虚拟货币挖矿部门的构成:协同联动,形成合力

虚拟货币挖矿监管并非单一部门的职责,而是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,共同织密监管网络:

  1. 国家发改委与工业和信息化部:作为宏观经济管理和产业主管部门,发改委牵头制定挖矿活动的产业政策,明确将其列入淘汰类产业,推动各地清理关停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项目;工信部则从产业技术规范角度,对数据中心、算力资源等挖矿基础设施进行监管,遏制以“大数据”“云计算”为名行挖矿之实的违规行为。
  2. 国家能源局随机配图